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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我市制定印发《丽水市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》(以下简称《联席会议制度》),联席会议由市纪委市监委机关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委统战部等15家部门和单位组成,对进一步加强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联席会议制度》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浙委办发〔2021〕30号)和《关于深入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丽统领办〔2021〕1号)有关精神的基础上,结合丽水实际,经过多次研讨、修改,并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,从成员单位、工作职责、工作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进一步明确,切实将清廉民企建设纳入优化提升丽水营商环境中去思考和谋划,定期研究部署清廉民企建设工作,形成工作合力。
下一步,我市将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,强化定期沟通交流,帮助和推动民营企业着眼于关键环节、重要领域帮助企业梳理排查风险隐患、健全完善内控制度,推动民营企业稳进提质、健康发展,助推政商交往既“亲”又“清”。
文章来源:市委统战部
责任编辑:孙蓓蓓 编辑:施会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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